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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推荐 江苏省司法厅立法专业团队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9-10-28    阅读:1,272次

宁律秘通【2019202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推荐江苏省司法厅立法专业团队的通知》转发于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报送工作,填写《江苏省司法厅立法专业团队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于1030日前下午17:00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送至市律协秘书处,同时将填写好的推荐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律协统一盖章后报送至省司法厅

联系人:陈杰

  话:(025868567885

  箱:njlx68567885@163.com

南京市律协地址: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2号楼6

附件: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推荐江苏省司法厅立法专业团队的通知》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91028


江苏省司法厅

 

 

关于推荐江苏省司法厅立法专业团队的通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立法专业团队在提高立法质量中的作用,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立法专业团队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组建一支由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律师等为主体的高水平立法专业团队,发挥专业团队在立法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推进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推动以高质量制度供给服务保障江苏高质量发展。

二、团队定位与推荐条件

(一)团队定位

突出领军人物的专业特长,突出团队合作能力,突出立法专业化水平,形成一支能够独立起草法规规章草案文本,承担立法评估、执法效果评价的队伍。

(二)推荐条件

推荐立法专业团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成员应当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团队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从事法律工作10年以上;

3.团队成员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长期从事相关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在其专业领域有较高专业水准;

4.团队成员应当熟悉省情、社情、民情,热心参与行政立法工作。

(三)工作任务

立法专业团队可以根据政府立法部门或者起草部门的委托,从事以下具体工作:

1.参与地方立法计划研究,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提出和立法计划草案提供咨询;

2.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

3.按照立法程序的要求,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审议等提供咨询意见;

4.参与立法项目调研、论证、评估等立法活动;

5.其他与行政立法相关的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推荐。采取团队负责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单位推荐不少于2个立法专业团队。

(二)审核。由省司法厅按照入选条件进行遴选,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评审,提出入库团队建议名单。

(三)公示。由省司法厅将立法专业团队名单进行公示。

 

附件:江苏省司法厅立法专业团队推荐表

 

 

 

 

附件:

江苏省司法厅立法专业团队推荐表

团队成员

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学历/学位

专业

联系方式

 

 

 

 

 

 

 

 

成员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学历/学位

专业

联系方式

 

 

 

 

 

 

 

 

 

 

 

 

 

 

 

 

 

 

 

 

 

 

 

 

专业领域

 

负责人简历

 

立法工作经历(相关学术成果)

负责人成果

 

成员

成果

 

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意见

 

 

 

(公章)

2019年   月   日

 

 

 

(公章)

2019年   月   日

注:专业领域应根据立法专业团队成员的立法工作经历或者相关学术成果来填写,如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学学科专业领域,或者政治、文化、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行政管理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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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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