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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律秘通【2023】89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2023年6月1日,公安部下发《关于规范看守所律师视频会见工作的通知》中,对律师视频会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规定:“看守所律师视频会见系统(以下简称会见系统)应当布建在公安信息网,由公安机关承建和运维,会见系统在押人员端、律师端、民警管理端均应当设在公安机关,律师端应当设在看守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公安机关基层单位”。
为严格落实公安部通知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南京看守所律师视频会见工作,根据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以下简称市监管支队)《关于律师远程会见中心停止运行的函》中“目前南京律师远程会见中心会见端口分别设在南京律师协会及各看守所,通过移动专网传输音频信号,与公安部通知要求不相符,请律师远程会见中心于6月12日前停止运行。”的要求,南京律师远程会见中心于2023年6月11日正式停止运行。
市监管支队对我会在三年抗疫期间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充分保障了律师及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表示充分的肯定,同时提出今后双方将持续深化合作,共同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特此通知。
南京市律师协秘书处
2023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