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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速递┃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
日期:2018-06-06    阅读:4,699次

6月6日下午,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在市律协会议室召开。省律协会长、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薛济民同志,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协监事长谢满林同志,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协秘书长蔺瑸同志,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丁勇同志,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协副会长严青同志、仇连明同志、贾政和同志,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协理事万永松同志,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刘伟同志参加会议。市律协副会长毛依星、副监事长仇松林及市律协在宁副秘书长列席会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陈宣东同志出席并主持会议。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陈宣东同志主持会议

省律协会长、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薛济民同志出席会议

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协监事长谢满林同志出席会议

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协秘书长蔺瑸同志出席会议

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丁勇同志出席会议

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协副会长严青同志出席会议

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协副会长仇连明同志出席会议

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协副会长贾政和同志出席会议

市律协副会长毛依星列席会议

市律协副监事长仇松林列席会议

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协理事万永松同志出席会议

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刘伟同志出席会议

市律协副秘书长周胜军、曹小寅、刘儒香、俞伟宁列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市局党组关于成立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的决定,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市律协行业党委工作规则》、《市律协行业党委议事规则》、《市律协行业党委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市律协行业党委委员联系点制度》、《市律协行业党委委员党内分工制度安排》、《市律协行业党委2018年工作要点》等党委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

与会党委委员举手表决


会上,省律协会长、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薛济民同志强调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结合行业特点,注入专业元素,并对做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不与群众争利益;三是要培育行业先进典型,将优秀律师发展成为党员,将党员律师培养出骨干律师,带动律师行业整体发展;四是要加强对党员律师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宣传,和党员律师先进典型性宣传。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陈宣东对市律师行业党委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坚持党对行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党建促所建、以党务促业务、以党风正行风”,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进一步发展;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努力开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新局面;三是要抓紧抓实各项重点工作的具体落实。

据悉,为全面加强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推动律师工作改革发展,去年下半年,司法部党组决定成立全国律师行业党委,进一步理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体制机制。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促进律师队伍建设律师工作改革发展,根据司法部党组、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及省司法厅党委、省律师行业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5月3日,经南京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南京市司法局党组决定成立中共南京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中共南京市律师行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11人)

党委书记  1人

陈宣东  南京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委副书记  3人

薛济民  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主任

谢满林  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长,江苏谢满林律师事务所主任

蔺  瑸  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调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党委委员  7人

丁  勇  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

严  青  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欣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  扬  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

仇连明  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市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常委会常委

贾政和  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

万永松  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  伟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党支部书记

投稿邮箱:njslsxh@163.com

联系电话:025-6856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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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黄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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