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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十大行政案例”“五大立法事件” 推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2-18    阅读:1,027次

宁律秘通【2019233号

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地发挥律师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律师办理行政案件质量和水平,提升律师参与立法活动的积极性,省律师协会定于近期开展第一届“十大行政案例”、“五大立法事件”评选工作。现号召我市律师积极报送相关案例、事件,以推广和宣传我市在行政案件办理、律师参与立法方面的卓著成果。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范围

20172019年间由我市律师承办的行政案例和参与的重大立法事件,案件办结时间要求为2017年10月30日至2019年10月30日

二、案例类型

(一)在本地区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合同、行政赔偿、政府信息公开的典型案例,特别是经过二审或者再审的案件;

(二)在本地区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特别是律师参与调研、起草、专家论证或者后评估等项目的案例。

三、案例推选标准 

(一)案例具有典型性或者社会影响力,对律师办理同类案件或者参与地方立法活动有指导借鉴意义;

(二)案例经办人立足本职,尽职尽责,思路清晰,有效运用法律政策,主动收集证据材料,维护委托人权益作用明显;

(三)经办人在参与立法事件中尽职尽责,以律师视角提出重要参考意见,积极响应社会关切,促进良法善治;

(四)评选前2年内办结的,已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决定书等的真实案件。案件办结时间应在启动评选当年的10月30日前;

(五)案例材料要求文句通顺、逻辑清晰、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卷宗完备。

截止时间及报送方式

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1230中午12

报送方式:

请打开市律协网站:http://www.njslawyers.org,在网页右侧通知公告栏内,找到并打开《关于“十大行政案例”“五大立法事件”推选工作的通知》,在《通知》页面内最下方找到报名窗口律师个人号登陆后,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案例文件或立法事件(word版本)。

联系人:陈杰,联系电话:025-68567885

附件:1.《行政案件立法事件优秀案例报送格式》

2.《行政案件立法事件优秀案例征集附交材料》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1:

行政案件立法事件优秀案例报送格式

    行政案件、立法事件优秀案例按照以下格式报送,大标题为统一格式小二号宋体加黑,正文为仿宋体三号字。

XX市行政案件优秀案例

案例标题:xx(行政机关)xx案         

办案时间: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办案律所:xxx

人:xxx

案例基本情况:(500字)

办理过程及结果:(1000字)

办案思路及策略:(300字)

市律师协会报送意见:(需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XX市立法事件优秀案例

案例标题:xx(立法机关)制定xx

参与时间: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参与律所:xxx

人:xxx

立法事件基本情况:(200字)

市律师协会报送意见:(需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附:参与立法事件的成果材料(复印件,不限字数)


附件2:

行政案件立法事件优秀案例征集附交材料

上报案例除按照附件1的格式报送外,还应当一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作为附件:

    1.判决(决定)书、仲裁裁判书、调解书或者行政处理(复议)决定等法律文书复印件;

2.代理行政相对人的委托手续(隐去费用)、起诉书、行政复议申请书、代理词、国家赔偿申请书等法律文书;

3.主要证据复印件等与承办案件相关的关键材料;

4.参与立法事件的通知、参与立法项目的成果材料、法规规章成稿。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陈杰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


    本次活动报名《关于全省“十大行政案例”“五大立法事件” 推选工作的通知》仅对“ 全部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100人(还剩85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9-12-18 09:00:00 至 2019-12-30 12: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