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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交流┃厦门、南京市律协与台湾省高雄律师公会座谈会在厦门举行
日期:2019-07-02    阅读:1,176次
南京律协   1周前

6月27日下午,应厦门市律师协会邀请,市律协副会长刘伟、秘书长蔺瑸、副秘书长张正艳及港澳台与外事委员会主任陈发云、副主任孙瑞瑞前往厦门参加厦门、南京市律师协会与高雄律师公会座谈会,就两岸三地律师交流合作事宜进行座谈。

高雄律师公会理事长苏俊诚,高雄律师公会理事兼两岸事务交流委员会召集人林柏瑞,高雄律师公会副秘书长叶孝慈及公会顾问、委员出席活动。厦门市司法局副局长贺菊英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会议由厦门市律协会长孙卫星主持。会上,贺菊英副局长表示闽台两地律师的实质性交流合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特别是厦门凭借地缘优势,着力先行先试,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闽台律师交流合作出了表率。孙卫星会长向南京市律协及高雄律师公会的到来表示了欢迎,并介绍了厦门律协近几年在两岸律师交流合作上取得的成果。

刘伟副会长向与会人员简单介绍了南京市律协及港澳台与外事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希望借此机会搭建两岸三地律师合作的平台,深度挖掘合作发展新的路径。蔺瑸秘书长希望两岸三地律师以此次交流为契机,立足实务,深入研讨,提供更多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陈发云主任介绍了江苏省及南京市涉外律师业务开展情况。

苏俊诚理事长介绍了台湾律师及高雄律师公会的基本情况。三方就两岸律所合作方式以及台湾律所在内地设立办事处、开设联营所,青年律师的培养等合作方面涉进行了深入交流。之后,三地同仁就两岸律师交流、业务合作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通过交流,三方增进了了解,加深了感情,为今后厦门、南京与台湾三地律师的业务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去迎接和引领两岸律师新的发展局面。


刘伟副会长与高雄律师公会理事长苏俊诚互赠礼物。 

蔺瑸秘书长与高雄律师公会理事长苏俊诚互赠礼物。

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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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黄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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