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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律协涉外、知识产权专业 律师人才库的通知
日期:2017-11-24    阅读:2,636次

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落实专业律师人才库建设工作,根据省律协关于做好相关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推荐、自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律协将组织律所、律师推荐、自荐申报全省专业律师人才库,请区工作站、律所认真组织推荐、自荐律师报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外律师人才库律师遴选标准

(一)通用必备条件:

涉外律师人才的遴选对象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南京市注册执业的律师;

2、具有五年以上涉外法律服务专业的执业经历;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爱岗敬业,声誉良好;

4、近五年未因律师执业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以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先报名,律协秘书处可以直接审查)

5、在涉外法律服务专业领域业绩突出,符合本标准所列的专业的遴选标准;

6、其他条件。

(二)专业遴选标准:

涉外律师人才库的遴选对象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必备的外语教育背景或水准

对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者,经省律协考核委员会考核确认,可认定为具备涉外律师必备的外语教育背景或水准。

1) 入选全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的;

2) 参加过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律师协会举办的涉外律师境外培训项目,在境外(含港澳台)学习法律超过2个月(60天)以上的,包括:(a)全国律协中国青年律师赴英国培训项目;(b)全国律协中欧项目;(c)江苏省政府涉外律师高级人才赴美国培训项目;(d)江苏省律师协会堪培拉大学培训项目;(e)江苏省律协赴澳洲维多利亚大学培训项目;(f)其他类似培训项目。

3) 在境外(含港澳台)接受法学或其他专业教育,超过6个月(180天),取得学位的;

4) 能够提供外语水平较高的证明的,例如:有效的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96分以上证明等证明材料;

5) 在境内外外文法律期刊上发布学术或专业论文的,或者出版外文法律专著的。

6) 其他虽不具备上述条件,但能够独立办理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具有影响或代表性的案例的。

2、具备涉外法律服务从业经验

遴选对象在该领域具有5年(含本数)以上的执业经验,并能够提供最近5年内独立或作为团队负责人办理过2个(含本数)以上涉外案件(项目)的案卷,案卷中要有聘请律师合同或类似文件、工作成果交付记录等,且能够证明工作语言为外语的。

(三)推荐自荐需提交的材料

1、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推荐(自荐)表(附件1

2、身份证、律师执业证(扫描件)

3、职称、学历、培训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4、相关专业资质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5、专业领域业绩突出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6、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扫描件)

7、办理涉外业务的证明材料,包括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文书、委托代理协议、案卷材料,涉外项目法律服务卷宗,等(扫描件)

8、个人陈述(500字以上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教育背景、专业领域、主要业绩、社会荣誉,对涉外法律业务的理解、认识与经验,以及对涉外律师行业的展望等word版)

9、其他相关材料。

知识产权律师人才库遴选标准

(一)通用必备条件:

知识产权律师人才的遴选对象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南京市注册执业的律师;

2具有五年以上知识产权专业的执业经历;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爱岗敬业,声誉良好;

4近五年未因律师执业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以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先报名,律协秘书处可以直接审查)

5最近二年内至少办理过知识产权业务10件以上;

注:

* 本条第五款中所称的 知识产权业务包括:(1)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案件(包括侵权纠纷案件、权属纠纷案件等);(2)知识产权刑事辩护案件;(3)知识产权行政案件(限定为三类:专利无效案件、商标异议案件以及商标无效案件);(4)知识产权战略或其他非诉项目。

*本条第五款中所称的知识产权业务不包括:(1)知识产权申请申报业务,如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2)知识产权行政确权诉讼案件(如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商标局的行政诉讼);(3)专利和商标的复审案件;(4)简单的知识产权非诉或咨询项目。

* 如同一时间段代理同一客户就相同法律关系参与多次诉讼案件(如同一案件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同一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及其之后行政诉讼程序、同一案件当事人的商业维权等),该批次案件视为一件案件,不重复计算。

(二)优先条件:

教育背景

1、教育部认可的国内外正规高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鉴于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的复合性特征,不限法律专业)优先;

2、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的律师优先;

3、具有知识产权专业海外留学、交流、访问经历的律师优先;

4、具有重大知识产权培训经历的律师优先。

执业经历:

5、代理工作出色并入选各级法院、行政机关或专业机构评选的典型案例的律师优先;

6、获国家或行业认定的知识产权荣誉称号者优先;

其他经历

7、公开发表过与知识产权相关学术成果(论文、著作等)两篇以上者优先;

8、公开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讲座、培训两场以上者优先。

(三)推荐自荐需提交的材料

(一)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推荐(自荐)表(附件1

(二)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和其他知识产权执业证(如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扫描件)

(三)职称、学历、培训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相关专业资质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五)专业领域业绩突出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六)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扫描件)

(七)开设公开培训或讲座的提纲或PPT

(八)办理知识产权业务的证明材料,包括法院或行政机关的法律文书、委托代理协议、案卷(项目)材料等(扫描件)

(九)个人陈述(500字以上2000字以内),内容可包括个人简介、执业方向、对知识产权的理解与认识、对知识产权律师行业的展望等word版)

其他必要材料。

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1、申报方式

请打开市律协网站:http://www.njslawyers.org,在网页右侧通知公告栏内,找到并打开关于组织律师自荐申报省律协涉外、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人才库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用律师个人账号登录点击进入报名后,按照窗口内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将附件上传(请将申报材料统一制作成一个完整的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律所-类别)

2、截止时间

 请于2017年112812:00前完成报送。

联系人:陈杰

联系电话:(025)68567878-811、13809002643

附件:《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推荐、自荐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 1、 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 推荐、自荐表


  • 责任编辑:陈杰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


    本次活动报名《关于申报省律协涉外、知识产权专业 律师人才库的通知》仅对“ 全部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50人(还剩26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7-11-24 17:00:00 至 2017-11-28 12: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