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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律秘通【2018】25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开展律师行业管理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全国律协于2016年启动了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千人计划,现已举办七期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取得良好成效。2018年,全国律协将继续举办八期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时间定为: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1月。现将训练营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具有较强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行业管理工作职责,对律师行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4.勤勉敬业,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取得了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5.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6.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78年1月1日之后),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各地律师协会担任理事或者监事;
(2)在各地律师协会担任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或者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
(3)在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副主任或者合伙人,愿意参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工作。
二、申报材料
请自愿报名参训的律师填写下列报名材料:
1.拟参训青年律师填写学员档案(附件2)并附电子版彩色证件照片。报名材料填写完成后,请根据报名方式上传学员档案word版与PDF版各一份。
2.拟参训青年律师填写学员档案(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寄市律协秘书处。
三、报名方式
1、电子版学员档案(附件2):请各位有意报名参加活动的律师,请打开市律协网http://www.njslawyers.org,在公告通知栏内,打开“《关于开展2018年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用个人会员账号登录点击进入报名后,按照窗口内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学员档案电子版完成报名。
2、纸质版学员档案(附件2):请在报名截止前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2号楼6楼。
四、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第 八 期:3月23日-3月29日
第 九 期:4月20日-4月26日
第 十 期:5月18日-24日
第十一期:6月22日-28日
第十二期:7月20日-26日
第十三期:8月17日-23日
第十四期:9月14日-20日
第十五期:11月2日-8日
2.报到和离校时间:
第八期:2018年3月23日全天报到。2018年3月29日12:00前离校。
第九期:2018年4月20日全天报到。2018年4月26日12:00前离校。
第十期:2018年5月18日全天报到。2018年5月24日12:00前离校。
第十一期:2018年6月22日全天报到。2018年6月28日12:00前离校。
第十二期:2018年7月20日全天报到。2018年7月26日12:00前离校。
第十三期:2018年8月17日全天报到。2018年8月23日12:00前离校。
第十四期:2018年9月14日全天报到。2018年9月20日12:00前离校。
第十五期:2018年11月2日全天报到。2018年11月8日12:00前离校。
3. 培训地点:北京律师学院(北京市怀柔区雁青路14号)。
五、相关费用
训练营统一安排食宿,相关学习费用及食宿费由全国律协会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自理。
六、纪律要求
1.已报名参加训练营活动但临时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向派出律师协会提出请假并由派出律师协会向全国律协提出替换人选名单,时间不得晚于训练营开班前一周;
2.未经请假而不参加培训的人员将影响自己及所在律师协会今后参加全国律协活动的资格;
3.训练营期间请严格遵守考勤纪律,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请遵照训练营请假程序执行。无故缺勤的人员及培训期间违反纪律的人员将影响自己及所在律师协会今后参加全国律协活动的资格。
七、报名截止时间
请各位有意报名参加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的律师,于2018年2月28日中午12:00前完成报送。
联系人:陈杰,联系电话:4000869797-5。
附件1:《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2:《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档案》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