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在岗情况
党委办公室
实习考核部
会员事务部
律师执业权利中心
投诉受理查处中心
文化宣传部
综合工作部
教育培训部
《金陵律师》编辑部
投诉举报
电话
400-086-9797
技术支持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之家 >>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第七批部分实习人员 需补正申请面试考核材料的通知
日期:2023-07-18    阅读:2,833次

宁律秘通【2023115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依据江苏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范》、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2023711-18日协会实习人员考核工作委员会对2023批申请的127实习人员实训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5名实习人员需要进行实训材料的补正。具体人员及相关情况见附件。

请上述5名需补正实训材料的实习人员于2023721日前将补正材料进行系统提交,逾期将不安排面试考核。

2023年度第批实习人员申请面试考核需补正材料及不合格人员情况登记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3718     

 

(联系人:张吾丹,联系电话:025-68727953

2023年度第七批实习人员申请面试考核

需补正材料及不合格人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

姓名

实习单位

处理意见

存在问题

1

杜仲伟

博事达

补材料

指导律师意见:点评意见请根据个案代理思路撰写。

2

王思平

天弈成

补材料

指导律师意见:点评意见请根据个案代理思路撰写。

3

强宇阳

建纬(南京)

补材料

实训3-5:实习人员均不是诉讼代理人,相关实训材料已不能体现其参与过程且工作量亦无法提现。请更换实训项目或提供相关材料加以证明。

4

赵伯

京衡(南京)

补材料

1.实训2、4、5:实训记录需要指导律师、承办律师、实习律师签字;

2.实训3:辩护词、辩护意见初稿、实训记录需指导律师、实习律师签字。

5

昌婷婷

致邦

补材料

1. 实训3:辩护意见无签名、质证意见无指向

2. 签订委托合同后一年多才出具委托书,请律所予以说明;

3. 实训记录中记载的工作文书基本未提交。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张吾丹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