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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应急律师袍使用制度
作者:卢胜文   日期:2016-06-20    阅读:1,130次

        为落实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有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通知精神,近日,栖霞区局积极与区人民法院沟通联系,得到了区法院庭室的大力支持。栖霞区局为区法院、迈皋桥法庭、栖霞法庭分别配送了律师袍,并制定了《栖霞区应急律师袍使用登记簿》和《栖霞区应急律师袍使用制度》,明确应急律师袍使用要求。区法院庭室不仅拿出专门办公室为律师更换律师袍提供方便,还安排人员负责律师袍的使用登记,详细记载领用人的执业证信息,与栖霞区局共同做好应急律师袍的使用、统计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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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姜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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