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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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下称实习人员)管理,体现协会对实习人员的关心和爱护。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市律协拟成立“关爱实习人员律所联盟”(下称“联盟”)并招募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盟成立的目的和意义。
实习人员特别是青年实习人员是律师行业的希望和未来。成立“联盟”旨在进一步压实律师事务所履行实习人员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我市实习人员健康成长软实力。成立“联盟”有利于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共同提高律所实习人员管理工作水平;有利于吸引并留住优秀实习人员,为行业发展积蓄人才;有利于实习人员客观了解律所情况,选择更为合适的律所进行实习。
“联盟”成立后,加盟单位的基本情况、招聘条件、培养计划和实习待遇等情况,将在律协网站和公众微信号上进行宣传和公示,以便实习人员选择。
二、加盟单位条件
1、实习人员管理工作规范,并具备下列条件:
(1)能为实习人员提供固定的工位;
(2)能按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实习人员工资(2107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890元);
(3)能依法为实习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4)能为实习人员提供与本所执业律师相同的福利待遇(如工作餐、集体旅游等);
(5)建有由律所主任或党支部书记任负责人的律所实习人员管理组织,负责本所全体实习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6)建有实习人员管理工作台账。律所与实习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指导老师与实习律师共同制定的《实习培养计划》、《实习人员登记表》等资料真实、齐全。
2、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未受到实习人员有效投诉以及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
三、入盟流程
1、由符合条件并愿意加盟的律师事务所自愿报名;
2、市律协秘书处对报名律所进行负面清单初审;
3、由市律协秘书处、实习人员管理与考核工作委员会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加盟律所进行实地考察并提出审批意见,报会长办公会研究备案;
4、网上公示。
四、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打开市律协网站(金陵律师网):(http://www.njslawyers.org)在公告通知栏内打开《关于成立“关爱实习人员律所联盟”并招募成员的通知》, 通知的网页下方,用律所账号登录后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为12月10日。
联系人:申燕,联系电话:68727953。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