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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期“行政法业务研修班”的通知
日期:2025-08-07    阅读:1,134次

宁律秘通〔2025〕207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提升南京律师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业务的专业能力,培养一批政治素养高、业务技能强、服务能力优的行政业务律师,进而推动南京市律师行政法律业务的高质量发展,南京律协拟于近期举办第二期“行政法业务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

1.集中授课:本期研修班采用4-5次线下集中授课方式,拟邀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江苏省司法厅备案审查处领导、资深行政诉讼业务律师等专家作为授课老师(根据情况可能增加调整专家授课)。

2.优秀行政案例研讨:南京律协2025年5月发布了《关于征集南京律师优秀行政案例的通知》,征集了多个类型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对于入选的优秀案例,由相关承办人员分享办案心得和经验,邀请专家进行点评,学员参与讨论,发表见解和看法。

3.交流分享:学员分组交流,推选学员代表分享每次集中授课学习心得,强化学习效果。

4.书面作业:每次授课结束,提供课后问题供学员课后研究。学员需在下次课前向培训组织提交书面作业,书面作业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对学员进行考核的依据。

5.交流讨论:在完成课程任务之后,就近年来的热点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并请授课老师进行点评。

6.研修班将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对旷课、不按时完成作业、违反教学纪律的学员,视为未完成培训,不颁发结业证书。

二、报名条件

本期研修班拟招收学员80名左右,其中南京市拟招收执业律师60名,南京都市圈及区域协作城市各招收学员2名(镇江、扬州、常州、淮安、马鞍山、宣城、滁州、芜湖、泰州)。正式学员从参与报名的人员中择优选择。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培训学习期间能够自觉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严格保证出勤;

3.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4.原则上具有2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南京市及都市圈城市律师协会会员;

5.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类案件不少于3件(提供裁判文书或委托代理合同);

6.其他能够证明学员从事行政法律事务的材料。

(二)选拔规则

1.选拔方式为书面审查,根据书面材料择优确定,书面材料不齐备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录取;

2.异地学员由相关城市律协推荐。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8月7日9:00至2025年8月18日16:00。

1.南京市执业律师报名方式:请打开市律协网站http://www.njslawyers.org,在公告通知栏内,打开《关于举办第二期“行政法业务研修班”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用会员个人账号登录点击进入报名后,按照窗口内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附件后点击报名。

2.南京都市圈及区域协作城市律师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报送至各市律协秘书处,由各市律协秘书处审核后统一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njlx597424700@163.com。

 

附件:第二期“行政法业务研修班”报名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5年8月6日   

 

(联系人:谷佳新  联系电话:025-68567881)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 1、 附件:第二期“行政法业务研修班”报名表


  • 责任编辑:谷佳新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


    本次活动报名《第二期“行政法业务研修班”》仅对“ 全体专兼职律师,全体公司律师,全体公职律师 ”开放。
    活动状态: 报名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300人(还剩236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5-08-07 09:00:00 至 2025-08-18 16:00:00 (报满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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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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