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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第八批部分实习人员 需补正书面材料的通知
日期:2018-08-14    阅读:2,733次

宁律秘通【2018141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依据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试行)》有关规定,2018年8月10日协会实习人员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执业律师对2018年第八批申请的21名实习人员的书面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有名6名实习人员需要进行书面材料的补正,具体人员和需要补正的情况见附件。

请上述补材料人员8月20日前将补正材料交至市律协秘书处,逾期将不安排面试考核

联系人:孔文娟           联系电话:68567878-809


附:《2018年度第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8814


2018年第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

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

姓名

实习单位

处理意见

存在问题

1

沈志飞

大成所

补材料

21161026号和21161653号卷宗承办律师未列明,本人是承办律师。

2

胡婷婷

高的所

补材料

三本卷宗缺庭审笔录。

3

陶丽霞

维世德

补材料

1、2017年度民字第692号卷未填委托人;

2、2017年度民字第691号卷缺庭审笔录。

4

毛超铭

爱信所

补材料

5本卷需补交实习活动记录。

5

李洋

致邦所

补材料

1、应文力房屋买卖纠纷一案起诉状中有修改痕迹;

2、招行供款纠纷一案,诉状修改处较多,案件撤诉 费用收取情况未作说明。

6

杨连辉

当代国安所

不合格

四本卷宗均无法体现其工作量,法律文书中亦未体现其姓名。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孔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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