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宁律秘通【2018】141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依据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试行)》有关规定,2018年8月10日协会实习人员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执业律师对2018年第八批申请的21名实习人员的书面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有名6名实习人员需要进行书面材料的补正,具体人员和需要补正的情况见附件。
请上述补材料人员于8月20日前将补正材料交至市律协秘书处,逾期将不安排面试考核。
联系人:孔文娟 联系电话:68567878-809
附:《2018年度第八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8年8月14日
2018年第八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
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实习单位 |
处理意见 |
存在问题 |
1 |
沈志飞 |
大成所 |
补材料 |
21161026号和21161653号卷宗承办律师未列明,本人是承办律师。 |
2 |
胡婷婷 |
高的所 |
补材料 |
三本卷宗缺庭审笔录。 |
3 |
陶丽霞 |
维世德 |
补材料 |
1、2017年度民字第692号卷未填委托人; 2、2017年度民字第691号卷缺庭审笔录。 |
4 |
毛超铭 |
爱信所 |
补材料 |
5本卷需补交实习活动记录。 |
5 |
李洋 |
致邦所 |
补材料 |
1、应文力房屋买卖纠纷一案起诉状中有修改痕迹; 2、招行供款纠纷一案,诉状修改处较多,案件撤诉 费用收取情况未作说明。 |
6 |
杨连辉 |
当代国安所 |
不合格 |
四本卷宗均无法体现其工作量,法律文书中亦未体现其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