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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律师行业党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党(总)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进一步发挥律师行业党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律师行业党委发出通知,拟于“七﹒一”前夕,开展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律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和名额
省律师行业党委在全省共表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40个、优秀党员律师8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0名。
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律师事务所、律师行业党组织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中推荐,可以推荐律师助理和行政辅助人员。
市律师行业党委依据各区和(原)市属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律师数量,确定全市律师行业省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律师和党务工作者表彰名额(附件1)。
二、参评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
1、领导班子好。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和本组织的决议,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
2、工作机制好。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做好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工作,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基础工作扎实,“三会一课”有效落实,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工作运转有序。
3、党员队伍好。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教育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
4、工作业绩好。积极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创新,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紧紧围绕行业工作大局和律师事务所中心工作谋划和推广党的建设,业务成绩突出。
5、群众反映好。关心职工群众工作和生活,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党员作风扎实,服务意识强,诚信执业,清廉高效,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认可。
6、近三年本所律师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二)优秀党员律师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带头争创业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行业党建工作,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记党的宗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道正派,品行优异。
3、履职尽责,作风优良。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探索适应律师行业特点的党务工作途径和方法,善于联系群众,威望较高,成绩突出。
4、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三、评选程序
1、推荐审核
(1)参评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律所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依据隶属关系分别向上级党组进行申报。具体如下:区属所党组织或个人向市律协区工作站申报;原市属所党组织或个人向市律协秘书处申报;原省直所党组织或个人向省律协秘书处申报。
(2)初审推荐。各区工作站按照评选标准和名额提出初评意见,报区司法局党组(总支)审核。并于6月15前将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报市律师行业党委。
2、名单公示
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律师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经市司法局党组审核确定后,由市律师行业党委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评选材料
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律师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别填写《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推荐表》(附件2)、《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推荐表》(附件3)、《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附件4),于6月20日前报送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上述评选推荐表,经加盖印鉴后,均可制成电子版报送,视同原件。
4、确定表彰名单
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律师、优秀党务工作者,经省律师行业党委审核,确定表彰名单,并授予表彰对象相应荣誉称号。
四、工作要求
1、开展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律师及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是律师行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全市各级行业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
2、各推荐、审核单位,要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听取意见,综合考核评价。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推荐工作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检验。
3、表彰决定公布后,各级行业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律师及党务工作者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弘扬行业正能量。请各地在报送推荐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律师、优秀党务工作者事迹材料,要求文风朴实,言简意赅,每篇材料不超过2000字。
联 系 人:朱琪龙,联系电话:4000869797-3
电子邮箱:njlx68727955@163.com
附:1、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共南京市律师协会党委(代章)
2018年6月7日
附件1
推荐名额分配表
|
先进党组织 |
优秀党员律师 |
优秀党务工作者 |
玄武区 |
|
|
1 |
秦淮区 |
1 |
1 |
1 |
建邺区 |
|
1 |
|
鼓楼区 |
1 |
1 |
1 |
栖霞区 |
1 |
|
1 |
雨花台区 |
|
|
1 |
江宁区 |
|
1 |
|
浦口区 |
|
1 |
|
六合区 |
|
1 |
|
溧水区 |
|
1 |
|
高淳区 |
|
|
1 |
江北新区 |
|
1 |
|
原市属 |
1 |
2 |
|
合计 |
4 |
10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