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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司法局“3.15”走进仙林南京大学
日期:2014-03-20    阅读:1,797次


    在“3.15”来临之际,栖霞区司法局、栖霞区工商局、栖霞区消费者协会、栖霞区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举办“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专题活动――走进仙林南京大学。栖霞区司法局专业科室和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多名律师志愿者参加本次活动。在活动现场,北京德和衡鲁军律师对从2014年3月15日开始起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6大亮点进行解读,点评如何赶走霸王条款。学生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他们的社会实践少,在消费过程中出现纠纷,往往不知道如何维权,在消费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针对在大学师生中流行的网购行为如何利用新消法保护自身权益进行宣传,得到了在校学生的热情关注。当天的广场活动受到了在校师生的一致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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