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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苏省高院民一庭印发<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的学习交流会》的通知
日期:2019-11-08    阅读:3,351次

宁律秘通【2019208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2019年7月1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江苏高院微信公众号公布了由其民一庭印发的《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作为全省法院审理家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该指南涵盖了国内目前热点法律问题和前沿性法律争端,对当前家事审判实务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为了进一步明确和了解该审理指南的条款内容、审查要点及审判适用等有关问题,南京市律师协会邀请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刘斌副院长为南京市婚姻家事律师进行讲解及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116日(周六)9:00-11:30。

2、地点:南京市律师协会报告厅(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2号楼6楼)。

二、参训人员

1、市律协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需网上报名);

2、本市有志于婚姻家事案件的执业律师(需网上报名,先报先得,谢绝空降)。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截止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3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1:打开市律协网站:http://www.njslawyers.org,在公告通知栏内打开“关于举办《江苏省高院民一庭印发<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的学习交流会》通知”,在通知的网页下方,用会员个人帐号登录后报名。

报名方式2:关注“南京律协”公众微信号,通过“微网站”的“活动报名”进行报名。

四、有关要求

请报名人员携带会员卡提前10分钟自行前往培训地点签到后入场,学习用具自备。

联系人:张吾丹,联系电话:025-68567881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9118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张吾丹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


    本次活动报名《关于举办《江苏省高院民一庭印发<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的学习交流会》的通知》仅对“ 全部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10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9-11-08 00:00:00 至 2019-11-13 11:00:00 (报满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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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