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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律秘通【2019】140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依据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试行)》有关规定,2018年8月12日协会实习人员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执业律师对2019年第八批申请的11名实习人员的书面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有5名实习人员需要进行书面材料的补正,具体人员和需要补正的情况见附件。
请上述补材料人员于8月20日前将补正材料交至市律协秘书处,逾期将不安排面试考核。
联系人:孔文娟 联系电话:68567878-809
附:《2019年度第八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9年8月14日
2019年第八批实习人员书面材料
需补正人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实习单位 |
处理意见 |
存在问题 |
1 |
王硕 |
大成所 |
补材料 |
王浩存款一案,王国荣诈骗一案中指导律师点评均无指导律师刘侨民的签字。 |
2 |
张海林 |
三法所 |
补材料 |
1. 南京交通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卷指导律师点评未签字; 2. 南京汇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卷实务训练心得、指导律师点评均未签字。 |
3 |
詹有钧 |
天左 |
补材料 |
五份实训证明材料均无实习活动记录。 |
4 |
王峰 |
玄博 |
补材料 |
南京吾爱冷气设备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海州商业设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罗海凤与刘学欢离婚纠纷一案中,该学生均以律师名义单独接待当事人进行多次谈话,以律师名义独立办案。 |
5 |
夏凡 |
锦天城 |
补材料 |
徐凯与林穗樱离婚一案,上海新垄防火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苏中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为江苏信托弘阳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法律服务三个案件中,该实习人员均以律师名义接待当事人进行多次谈话,视同以律师名义独立办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