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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堂刑辩启蒙课,是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一审案,那是第一次旁听刑事案件庭审。这堂跨年度大审历史三个月之久,实际有效庭审时间为24天,创下了当时全国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时长之最。我仍然清楚的记得庭审之初,辩护人因程序问题,在辩护人席据理力争,清晰的输出每一个观点,得到了旁听人员的鼓掌回应。后来,读书时期在法院、检察院实习之余,也曾旁听一些庭审,但总是觉得枯燥无味,都是对稿念读,心中难有波澜。
算起来,我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已经近五年,一份份阅卷笔录,真实地记录着我从事刑事辩护的各种感受。我越来越懂得,周文斌案的庭审是刑辩的模样,心中难有波澜的庭审也是刑辩的模样。这次参加百名刑辩人才培训班,前后总计培训有七次,每一次都受益匪浅。正如开班仪式上,吴加茂副会长叮嘱:要通过刑辩班的系列学习,力争成为刑辩领域的领军人才。而这,最重要的便是专业能力的提升。我想刑辩的模样,不管是慷慨激昂还是波澜不惊,展现的都是扎实的专业能力。而提升专业能力,非一朝一夕,如春雨润物,细腻绵长。
在培训班,能有机会向各个领域的专家教授学习。既有高校学者的刑法教义学阐释,又有实践部门的精彩案例分析。同时,还能有一群志同道合致力于刑辩的同学,共同探讨刑辩难题。在徐凌波老师讲述不法和罪责的关系时,仿佛又回到了大学课堂上,执着于对概念规范的解读,对逻辑关系的理清畅序。这些知识,在工作中也很难学习到,也不是拿一本教科书就读懂其含义,非得通过课堂式教学,方能有所见长。短时看来,这些知识难以立即应用,但只有铭记心中,终有一日成为刑辩路上的有用之才。恰似根基牢固,方能行远致终。
这些学习过程,就像是润物细无声,我们在专业上都得到了提升。但这个成长的过程,可能我们自己都没有发现,直到有一天我们在工作中发现了问题并得到了解决。学习的过程如此,刑辩的模样亦是如此。刑事辩护周期长,庭审是其中不可或缺但又仅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在庭审的背后,辩护人往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进行前期沟通,在这些看不见的工作中,往往影响案件的走向。
律师应当忠诚于当事人的利益,为此无所畏惧、一往无前,所以庭审是辩护律师向委托人展现工作成果的重要舞台。我想,通过庭审展现出来的是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法律分析。同样,在前期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这些当事人看不到的地方,辩护律师同样在进行着专业的辩护。这些辩护可能不见效果,甚至没有效果,当事人也无法感知到律师的努力,这种寂寞孤独无力感是律师经常要承受的一种压力。春雨润物,万物有生长,律师在这个细无声的过程中,学会忍受孤独也是一门必修课。
对我而言,能有机会,在庭审中用自己的毕生所学,在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的基础上,在庭审上为当事人慷慨激昂的辩护,确实是人生的高光时刻。但从实际出发,又希望案件在庭审之前,就能够得到一个有效处理,而不是通过庭审来进行对抗式沟通。这种矛盾,夹杂着专业和理性的冲突。但无论如何,刑辩律师的光荣,在于我们课堂所学,能为我们现实所用,并能为你我所遵守。
陈福牛,南京大学刑法学硕士,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争议解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