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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的修订与公司实务研讨会”成功举办
日期:2024-03-01    阅读:108次

2024年2月29日下午,“新公司的修订与公司实研讨会”在南京市国际青年会议酒店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南京市律师协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仲裁中心共同主办,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协办,南京市教育培训专门委员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联合承办。主讲嘉宾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公司法》修改专家小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来云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仲裁中心副秘书长汤寅宏出席了本次活动。

本次研讨会以“新《公司法》各项条款及其对公司实务的影响”、“新《公司法》下公司的合规要求和风险防范措施”为主题,线下四百余名律师、企业代表及线上一万五千余名律师共同参与。

市律协副会长来云龙在开场致辞中对本次新《公司法》专题培训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此次培训不仅充分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更紧密贴合了当前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来会长进一步强调了新《公司法》修订的重大意义,认为这不仅是对我国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更是市场经济秩序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并对赵教授的倾囊相授表示由衷的感谢。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仲裁中心副秘书长汤寅宏在致辞中表示公司类案件始终是贸仲案件构成中的重要部分,加强对新《公司法》的理解和运用,满足发展所需的公司治理制度,推动企业法治化进程,需要各方凝聚共识、强化合作、共促发展。本次新公司培训活动,有助于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南京律师的代理水平,更好地解决公司商事法律争议,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赵旭东教授在《公司法修订与公司实务》的主题授课中,以公司法的修订的立法导向和目标为指引,围绕“公司设立协议与设立责任,股东出资义务与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与经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公司决议的效力,公司股权转让,公司登记效力与股权变动登记,股东权益保护,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董事、监事、高管义务与责任,公司注销与清算”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

圆桌讨环节由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马媛容律师担任主持人,主讲人赵旭东教授领衔,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周亮律师、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薛莲律师、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史留芳律师以及碧桂园江苏区域法务总刘汉辉作为圆桌讨论嘉宾,共同就公司资本制度热点问题展开讨论。各位嘉宾从各自实务领域的不同角度出发,对新《公司法》中的股东失权制度、减资问题等热点议题进行了精彩分析与讨论,为与会者带来了深刻的见解和启发。

本次研讨会参与人数创历史新高,彰显了南京律师学习新《公司法》的热情,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对提升金陵律师的公司法实务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更对推动全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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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巢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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