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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些年来,我国社会虐童现象的不时发生,不但对儿童的身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而且在其幼小的心理上蒙上了一层难以抹去的阴影,这不仅在社会上引发了强烈争议,而且也暴露了我国刑法先前针对虐童行为规制的严重不足。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 》(以下简称: 《刑修(九)》),其中第18条规定了对未成年人实施虐待行为,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从而引起了人们对虐童行为是否应受刑法规制的激烈讨论。为此,本文尝试以《刑修(九)》中虐待罪之修改为视角,旨在分析我国刑法之前对虐童行为的刑法规制存在的问题,认为将虐童行为入刑乃众望所归,意义重大。
[关键词]虐童行为;刑法规制;虐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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