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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律秘通【2025】51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2025年度,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计划开展两批法律援助案件资助办理工作,其中,上半年计划资助第一批案件约300件。市律协将配合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在我市征集相关案件并予以申报,现将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围绕贯彻落实《司法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和司法部“法援护苗”、“安心行动”部署要求,聚焦落实新修订的《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和江苏司法行政法援惠民实事,认真做好案件申报工作,助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
1.办理程序。案件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结案、归档等环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规范的要求。
2.案件效果。(1)诉讼请求正当合理;(2)案件程序复杂、承办工作量较大;(3)涉案标的额较大(不涉及财产纠纷的案件除外);(4)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较好,受援人满意度较高。
3.结案时间。申报案件须为2024年和2025年申报截止日前已结案的案件。
4.资助重点。涉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军人军属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案件,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资助;涉校园欺凌、农作物和养殖产品等受到损害、使用伪劣农资产品造成经济损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等,予以重点资助;办理效果显著,受援群众认可,社会反响好,具有示范作用和指导意义的案件,作为典型案件予以资助。
5.申报的案件应为申报人免费办理的非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案件。
二、报送材料
申报资助案件应提交《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2025年度第一批资助法律援助案件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和《2025年度第一批 南京 市向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申报资助案件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由市律协秘书处汇总后报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审核。
三、截止时间及申报方式
请申报人于2025年4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中的《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市律协秘书处指定邮箱njlx68567885@163.com。
附件:1.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2025年度第一批资助法律援助案件申报表
2.2025年度第一批 南京 市向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申报资助案件汇总表
3.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资助法律援助案件相关表格填写要求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2025年3月20日
(联系人:宗雅雯,联系方式:025-68567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