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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10月8日印发的《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江苏宁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芳荣获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张芳自2008年起就积极投身于法律援助工作,每年办理鼓楼区和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援助案件近二百件,悉心的帮助每位受援人依法维权。近8年来为受援人成功维权并减少损失达1000多万元,承办众多疑难复杂和有关社会公共安全秩序的集体性案件,及时化解各方矛盾,引导各方当事人走司法维权的道路,2014年获得南京市维护职工权益双十佳律师称号并获得五一劳动奖章。
张芳律师不仅承担着繁重的法律援助工作,还长期热衷社会公益,一直承担着区城市公共安全律师服务团、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等工作。在2015年担任南京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社会公益委员会主任后,定期组织全市公益律师参加每月18号的“18广场法律咨询”,同时配合市、区各部门组织的相关广场咨询活动,为来访的群众答疑解惑,受到各方好评。在百忙之余,她还勤学钻研,不断总结维权经验,发表了多篇调研文章,宣传法律援助的同时也为受援人如何有效维权提供了宝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