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局从四个方面抓好年终法律服务工作
日期:2013-11-25 阅读:1,255次
临近年关,高淳区各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当事人明显增多。为此,高淳区局从四个方面抓好年底的法律服务工作:一是指派法律服务管理科人员到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督导,要求各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注重执业效率,认真履行职责,与各级法院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在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做到今年代理的案件力争今年结案,提高结案率;对无法结案的当事人要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提升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诚信度。二是区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到区法院进行调研,了解各执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情况尤其是执业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区局组织行风监督员到审判庭旁听案件的审理过程,对辩护人或代理人的执业行为进行现场测评。四是区局牵头组织各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行风监督员对执业律师的常年法律顾问企业进行回访,对担任该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的服务情况进行实地测评。上述工作结果将作为对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年终考核和表彰的主要依据。(高淳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 徐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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