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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民商法》相关专题讲座的通知
日期:2019-06-06    阅读:2,804次

宁律秘通【201981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为帮助全市律师提升契约自由及其限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若干重要问题解读的业务认知,南京市律协将联合南京仲裁委员会、鼓楼区司法局于近期举办相关培训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6月15日(周六)全天9:00-17:30

2、地点:江南剧院(秦淮区延龄巷5号,户部街路口,地铁3号线常府街2号出口)。

二、授课主题及主讲人

(一)第一课题(上午9:00-12:30):

 题:契约自由及其限制——基于司法裁判的视角。

主讲人:朱庆育。朱庆育,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法典评注研究中心主任。曾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领域为民法学、法学方法论、德国近现代民法史与法律哲学。代表作主要有著作《民法总论》、论文《法律行为概念疏证》《法典理性与民法总则》《私法自治与民法规范》《〈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评注》等。

(二)第二课题(下午13:30-17:30)

主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若干重要问题解读。

主讲人:刘振。刘振,南京大学法学博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与信息技术处处长、三级高级法官。第四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第三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全程参与起草我国民事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参与起草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最高人民法院保险法系列司法解释、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法律和司法解释;参与起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合同法纪要、保险法纪要、公司法纪要、破产法纪要、企业改制案件审理纪要、金融案件审理纪要等规范性指导文件。

三、参加对象

本次培训讲座面向本市执业律师,名额限制180人,先报先得。

四、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13日17:00止。

报名方式1:

请打开市律协网站:http://www.njslawyers.org,在网页右侧通知公告栏内,找到并打开“关于举办《民商法》相关专题讲座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用会员个人账号登录点击进入报名后,按照窗口内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完成报名。

报名方式2:

浏览市律协公众微信号“南京律协”,点击右下方的“微网站”,进入“活动报名”板块,填入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在“关于举办《民商法》相关专题讲座的通知”活动项下进行报名。

备注:已从南京市仲裁委网站报名的仲裁员律师请勿重复报名。

联系人:张吾丹,联系电话:025-68567881。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9年6月6日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张吾丹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


    本次活动报名《关于举办《民商法》相关专题讲座的通知》仅对“ 全部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430人(还剩79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9-06-05 00:00:00 至 2019-06-13 17: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