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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秦淮区属江苏臻宇律师事务所鲁巧巧律师代理的一起财产损害纠纷案件,在南京江宁开发区法院胜诉,CCTV13频道《法治在线》栏目公开报道。
该案体现了法律对热心友善的传统美德的鼓励和保护。旨在鼓励见义勇为,保护热心救助人,倡导和培育乐于助人的良好道德风尚。
去年6月的一天深夜,小勇(化名)散步时看到街头有两男一女发生了争执,只见其中一名喝了酒的男子,先是将女子的电瓶车踹倒,随后又在女子脸上狠狠地扇了一巴掌,小勇见状赶紧过去劝架。“有话好好说,不行就报警,你不要打女人!”小勇的仗义执言激怒了施暴男子,双方更是从口角演变成了肢体冲突。过程中,男子的手表和眼镜摔到地上损坏,共计损失约9万元。该男子随后将小勇诉至江宁开发区法院,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
见义勇为却被告上了法庭,于是小勇来到江苏臻宇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根据现场视频资料显示,男子李某(化名)在与女子小玲(化名)争执过程中,对小玲有扇打行为;小勇前来劝架后,李某对小勇用力推搡并挥打;小玲上前劝阻两人拉扯的过程中,也有抱住李某手臂拉拽的动作。
臻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审慎梳理证据材料,精准把控案件焦点,紧抓关键问题,指出当时情形下视频画面并不能直接证明李某的手表和眼镜是当事人小勇导致摔坏的,而是在综合因素作用下松动并摔落在地的。并且在当时情形下,对小勇的行为不应苛以过高的注意度要求,否则将超出一般人的合理注意程度和预期。小勇的行为只是劝架,而李某明知对方是劝架言行依然激动。
今年2月16日江宁开发区法院作出的判决,让律师欣慰更让助人者暖心。法院认为,小勇作为一个路人,没有顾虑自己可能因此牵涉的纠纷和麻烦,能在此时上前关心询问,并对李某的行为进行劝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落实到具体的生活形态,他的行为应该予以提倡和鼓励。最终,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被告小勇不需要对李某在此次劝架过程中受到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鲁巧巧在庭审中展现出了卓越的口才和思辨能力,通过精准的论证,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最终为当事人赢得了应有的权利,更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热心、善良和勇敢的传统美德赢得了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