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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第七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南京仲裁委员会担任实习秘书助理”的通知
日期:2024-12-24    阅读:1,717次

宁律秘通【2024】322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探索共促律师行业和仲裁机构融合高质量发展,共同培养高质量优秀法律专业人才,市律协已连续选派35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市仲裁委员会担任秘书助理,学习实践各类仲裁案件的办理方式。市律协现将面向全市招募第七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仲裁委员会担任实习秘书助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已满2个月以上;

3.政治素质较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法律知识扎实。

二、实习岗位和职责

1.实习岗位:担任秘书助理,拟安排在立案与案件承办部门从事辅助工作。

2.岗位职责:协助仲裁收案审查、接待案件当事人、进行仲裁程序管理、参加仲裁庭审、进行调解、草拟、校核、送达仲裁法律文书等工作职责。

三、相关要求

1.实习人员在南京仲裁委员会立案与案件承办部门担任实习秘书助理工作。报名前需获得律所和指导老师同意,确保可以完成4个月的实习助理工作。

2.南京仲裁委员会为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提供便利工作条件及工作餐。

3.实习人员应严格遵守南京仲裁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纪律规范要求;在仲裁委员会实习期间,日常管理以仲裁机构为主,市律师协会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共同履行管理职责。

4.实习人员应如实记录实习情况,根据仲裁委要求,完善工作纪实,作为仲裁实习考核以及申请律师执业考核的材料依据。

5.实习期届满后,由南京仲裁委员会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市律师协会。秘书助理任职时间可折抵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

6.担任秘书助理的实习人员可由仲裁委出具实习情况书面意见,可冲抵2个实训项目(非指导老师承办的实训项目)。实习期届满后一年内向市律师协会提交三份或以上的律师业务的考核实训项目证明。

四、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12:00前;

请有意向报名的实习人员打开市律协网站(金陵律师网):(http://www.njslawyers.org)在公告通知栏内打开《关于招募第七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南京仲裁委员会担任实习秘书助理”的通知》,在通知页面内网页最下方,用实习人员个人账号登录后报名并上传报名表。

 

附件:《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南京仲裁委员会担任实习秘书助理报名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4年12月24

 

(联系人:张吾丹,联系电话:025-68727953)。

 


附件: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南京仲裁委员会担任实习秘书助理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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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 1、 附件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南京仲裁委员会担任实习秘书助理报名表


  • 责任编辑:张吾丹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


    本次活动报名《45周岁以下实习满2个月以上的实习人员》仅对“ 45周岁以下实习人员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20人(还剩15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4-12-24 00:00:00 至 2024-12-27 12: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