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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2日,民政部起草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相关条款引发社会各界热议。特别是取消要求出具户口簿、设置离婚冷静期、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等冲上热搜。
2024年9月27日下午,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联合南京市公证协会家事公证业务委员会在上海中联(南京)律师事务所举办《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研讨会。会议由上海中联(南京)律师事务所张大明律师主持。
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马红君、副主任陶冶、副主任吴晓琳,南京市公证协会家事公证业务委员会李雯、王旖珏、姜雯、张晨凤、计鑫瑶、邰强强,上海中联(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耿宏伟及婚家委委员等共30余人参与研讨。
上海中联(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耿宏伟律师代表律所对南京市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和南京市公证协会家事公证业务委员会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来自南京市公证处的李雯就第三条婚姻管理信息化建设、第四条婚姻家庭辅导、第六条当事人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第七和第八条取消户口簿、第十六条离婚冷静期、第二十一条查询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等条款,从公证员的角度进行了深刻的解读。其认为取消户口簿符合人口流动规律,有利于探索公共服务随人走的新型服务模式;婚姻家庭辅导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婚姻价值观,建立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离婚冷静期不仅可以减少冲动或草率离婚,还能与民法典相匹配,设置离婚冷静期并不与离婚自由相冲突;不仅明确了当事人应当对证件和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还专设了违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马红君主任从律师实务角度,结合实际办案情况就婚姻家庭辅导、取消户口簿、离婚冷静期等相关重点条文进行了解读。马红君主任认为第四条的婚姻家庭辅导在实践中婚姻登记部门会通过公益创投、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开展婚前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离婚干预等全链条全周期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有效促进当事人婚姻家庭和谐稳定。虽然取消要求出具户口簿,但全国已基本实现婚姻在线登记,民政部门婚姻信息数据库的现有数据可以做到实时查询使用,民政部门与公安部门联通了国家人口信息库,通过这种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可以进一步避免因取消要求出具户口簿导致的重婚、骗婚等现象发生;一方胁迫或不如实告知重大疾病时可以撤销结婚登记可较好保护婚姻登记人的权益;对于可能存在的因离婚受到人身危害的情况,可采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救济途径。
大家对《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表示充分肯定的同时,纷纷就冲上网络热搜的条款发表了自己的见解,现场讨论十分热烈。
李雯公证员在总结时表示本次联合研讨不仅深入学习了《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更促进了双方的融合交流,委员会之间可以相互赋能,并希望多多开展交流活动。
马红君主任在总结发言时对本次研讨会给予高度评价,对公证协会一行参与本次活动表示感谢。马红君主任认为这种联合研讨的方式不仅提升婚家律师的办案能力,借助公证这一有力助手更能妥善处理疑难案件。希望大家加强沟通和交流,不断提升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