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
09:00-11:30
14:00-17:30
宁律秘通【2020】69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选树评比工作的方案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在2020年5月18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报送材料请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格式为“品牌申报+单位(或个人姓名)名称”,邮箱地址为:1617623331@qq.com。
联系人:朱小凡,联系电话:025-68727952。
附件:
1、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选树评比工作的方案》。
2、江苏省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推荐表。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0年5月11日
附件1: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选树评比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司法局、律师协会:
为认真落实《司法部印发<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公益服务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中的积极作用,现将《关于开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选树评比工作的方案》印发各地,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省律师协会
2020年4月20日
为认真落实《司法部印发<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公益服务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中的积极作用,总结提炼我省打造律师公益服务品牌的经验做法,以品牌建设推动我省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组织、引导、支持全省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在全省集中打造推出一批老百姓记得住、叫得响、信得过的公益法律服务品牌,形成公益服务品牌矩阵,带动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常态化、制度化、特色化,更好地促进覆盖城乡、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律师职业的社会认可度、满意度、美誉度。
二、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选树、评比范围
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选树、评比的范围主要包括:
1. 为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
或特定行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
2. 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城乡群众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
3. 担任普法志愿者、法治辅导员或者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其他渠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等公益法律服务的;
4. 到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担任志愿律师, 参与法律扶贫等公益法律服务的;
5. 协助党政机关开展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城市管理执法等工作,志愿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公益性法律服务的;
6. 创造性地参与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或重大风险防控等公益法律服务的;
7. 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
8. 从事其他形式公益法律服务的。
参与选树、评比的品牌类型可以是上述单一领域的类型,也可以是上述多种领域的综合体。
三、选树评比标准
1. 公益特征彰显。品牌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法 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序良俗,着力于提供社会所需、实效明显的公益产品和服务,能够补充、完善社会服务领域的缺失和不足,具有时代代表性,服务对象评价良好。
2. 品牌效应突出。注重加强品牌运作管理,建立有效的服 务质量、服务标准和服务保障机制,在相关服务领域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品牌具有明确的名称、 能标志化地凝练概括产品或服务的内涵及本质特征,具有相应的标识系统,易于识别宣传推广。
3. 体现行业特色。品牌能够集中反映律师公益服务等核心 内容,突出体现品牌的业务领域、服务事项、工作理念、文 化内涵等要素,对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有较强的引领 和带动作用。
4. 发展基础较好。参评的品牌要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营和积累,体现专业性、公益性、稳定性等特征,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稳定的服务对象,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得到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赞誉,发展前景和预期良好。
四、选树、评比时间安排
1. 申报(4 月底前)。省厅、省律协印发评选方案,各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根据选树、评比标准,广泛发动组织 本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申报。申报单位要填写《申报表》
(见附件),同时提供品牌内容介绍、图片资料、有关获奖 及媒体宣传报道情况等材料。
2. 初审(5 月底前)。各设区市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对拟推荐上报的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进行实地考核,并采取
适当形式征求所涉及的服务对象意见。推荐名单经设区市司法局党组(党委)审核后上报省厅。
3. 评定(6 月底)。省厅、省律师协会组织专家并协调有关方面,组成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审,确定首批省级律师公益 法律服务品牌。
4. 公布及宣传推广(7 月初)。举办首届“律师公益汇”活动,在启动仪式现场公布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矩阵,对入 选品牌颁发证书、奖牌,统一组织媒体宣传报道。
五、有关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建设,加大挖掘、培育力度,注重总结提炼和打磨提升,切实扩大社会知晓度、提升群众满意度。要把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选树作为促进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常态化、制度化、特色化的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开展选树、评比工作, 各设区市推荐上报品牌不少于 2 个。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严格按照省厅、省律师协会确定的标准、程序等,公正推荐、严格把关,真正推出具有典型性、创新性、引领性和立得住、传得开、叫得响的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不断提高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2. 加强经费资助。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事项特别是被评为品牌的律师公益法律
服务纳入各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争取财政预算和资金支持。各地律师协会要对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给予一定形式的经费资助,帮助协调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赠、项目合作等形式提供经费支持。
3. 加强激励宣传。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对被评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加大激励力度,在评先评优、人才推荐、培训交流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的做法成效,持续扩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的凝聚力、影响力、传播力,生动展现律师服务为民的先进事迹、责任担当和最美情怀, 全面展示新时代江苏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联系人:刘潇 联系电话:025-83591141
传 真:025-83591341 电子邮箱:525718018@qq.com
附件:《江苏省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