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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涉外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二期)”的通知
日期:2023-07-25    阅读:1,255次

宁律秘通【2023】120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

为加强专业人才和青年律师培养工作,提高南京市涉外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现组织我市律师参加由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涉外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二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84日8日,8月4日(周五)12:00前报到,8月8日(周二)中午活动结束、返程。请参训律师提前做好时间安排,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二、培训地点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党校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尧旺路1,电话:0512-69556816)。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早间微论坛、专题讲座、拓展训练、学员分享相结合模式。

四、参加资格

1.在我市执业满一年以上的律师(2022年7月1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外语专长,包括:英语六级成绩达568分(或雅思6.5分、托福95分)以上或具有同等能力,或在海外留学取得LLM/JD学位(需经过面试),具备用外语进行工作交流的口头和书面能力;或者具有其他小语种相关资质证书

4.实际参与办理过3件以上涉外诉讼、仲裁或非诉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其他纪律处分等。

6.曾参加过全省涉外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的律师不再参加本次训练营。

、参训名额与报名要求

1.本次训练营全省参训人数限定为70人。报名不限名额,在全省集中申报的基础上,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参训人员。开班前3日通知拟入选参训学员,未收到省律协通知的报名人员即未能入选,不再通知。

2.未经请假不参加培训和培训期间违反纪律的人员将影响其今后省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活动的参加资格。

3.培训课程要求学员全程参与,按照要求完成培训的学员可领取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缺席课时达2次的学员,取消申领结业证书资格。

4.省律师协会负责安排并承担集中面授期间参训人员培训费、住宿费、餐费;交通费由参训人员自理。

报名方式及其他事项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6日17:00前。

报名方式:请有意向参加训练营的本市执业律师登录金陵律师网http://www.njslawyers.org,在通知公告栏内,打开“《关于举办“全省涉外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二期)”的通知》”,在《通知》最下方报名窗口,用会员账号点击进入报名窗口后,上传报名表(附件1)和报名汇总表(附件2)并填写信息完成报名,未上传附件将视为没有报名成功。

附件:

1. 报名表

 

2. 报名汇总表

 

3. 课程安排

 

 

2023年7月24日

 

(联系人:谷佳新,联系电话:025-68567881。)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 1、 附件:“全省涉外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二期)”报名表


  • 责任编辑:谷佳新



    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账号


    本次活动报名《“全省涉外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二期)”》仅对“ 全体专兼职律师,全体公司律师,全体公职律师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100人(还剩75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3-07-25 00:00:00 至 2023-07-26 17: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