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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费投保商业健康保险的通知
日期:2025-02-20    阅读:470次

关于自费投保商业健康保险的通知

宁律秘通【202515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为满足部分会员及律所辅助人员对健康保险的需求,经多方洽谈,现联合恒泰保险经纪公司推出南京律师专属健康险优惠套餐(方案见附件1)。具体如下:

一、保险服务

1.保障范围全面

涵盖门诊医疗、住院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多项保障,满足多样化保险需求。

2.保费优惠显著

协会统一洽谈,保费较市场同类产品降低20%-30%,且支持个人或家庭灵活参保。

3.专属服务团队

保险经纪公司指派专业顾问全程对接,提供投保咨询、理赔协助等一对一服务。

4.灵活参保方案

可选基础版、升级版,会员可根据自身需求自由选择。

二、保险期限

2025年3月1日-2026年2月28日。

三、参保对象

南京律师、实习人员、律所行辅人员等律师行业从业人员。以上人员参保成功后可为配偶、子女参保。

四、投保流程

1.投保登记

填写《律师和实习人员、行辅人员商业健康险自费投保名单》,于2025年3月2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邮箱:3432849290@qq.com

律师和实习人员、行辅人员商业健康险自费投保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备注

(律所职务)

保费

方案二选一:600/人或者1200元/人

1

 

 

 

 

 

 

2

 

 

 

 

 

 

保费合计

 

 

 

 

2.保费缴纳时间及方式

1)手机移动端:2025年3月4日-7日登录“幸福人寿在线”公众号进行身份验证并填写投保信息。律师和实习人员、行辅人员投保健康险后可选择在线添加家属信息进行投保。

 

 

 

 

 

 

 

 

 

 

注:储蓄卡账号填写时不可在所属银行APP复制粘贴,避免扣款失败。

2)PC电脑端:2025年3月4日-7日登录幸福人寿官网--幸福服务-员工福利平台,进行验证并填写信息。

3.账号及密码

首次登录平台的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如已更改密码后忘记密码,请联系保险经办人员重置密码。

五、其他事项

为了让会员更全面地了解健康险的具体方案及其保障范围,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将举办线上健康险方案说明会,深入解读保险产品的细节与保障范围。具体时间和地点为:2025年2月24日下午14:00-16:00,腾讯会议:792-409-275。有兴趣的会员可自行登录腾讯会议,参与线上说明会,获取更多详细信息。

市律协联系人:张正艳,电话:025-68567890;

恒泰保险经纪公司:吴少华,电话:13451890542。

 

附件:1.《律师和实习人员、行辅人员商业健康险自费方案及投保规则》

2.《律师和实习人员、行辅人员商业健康险自费投保名单》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5220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5220日印发

附件1:

律师和实习人员、行辅人员商业健康险自费方案 

 

区分

保额(单位:元)

保障内容

保障责任

A普惠方案

(员工及配偶)

B优选方案

(员工及配偶)

子女方案

一般意外伤害

意外身故、残疾

100000

500000

100000

意外医疗

15000

医保范围内扣除100元后按90%赔付

50000

医保范围内扣除100元后按90%赔付

15000

医保范围内扣除100元后按90%赔付

意外住院津贴

50元/天

保险期限内最高给付180天

100元/天

保险期限内最高给付180天

50元/天

保险期限内最高给付180天

重大疾病

130种重疾,3种轻症

重疾50000元,轻症15000元

重疾150000元,轻症45000元

--

交通意外身故、残疾

飞机

500000

500000

--

铁路

400000

500000

--

轮船

300000

500000

--

营运汽车

-

200000

--

私家车驾乘

-

100000

--

团体补充医疗保险

门急诊

3000元/年

合理医疗费用(包含急诊手术费)的50%给付保险金;年度300元免赔

5000元/年

合理医疗费用(包含急诊手术费)的70%给付保险金;年度200元免赔

2000元/年

合理医疗费用(包含急诊手术费)的60%给付保险金;年度200元免赔

住院

100000元/年

550元免赔;550~40000(含)75%;40000~80000(含)80%;80000以上90%

200000元/年

200元免赔;200~40000(含)75%;40000~80000(含)80%;80000以上90%

20000元/年

200元免赔;200~40000(含)75%;40000~80000(含)80%;80000以上90%

保费(单位:元/人)

600

1200

600

健康险投保规则:

1.起保人数

起保人数500人及以上;单个投保单位5人及以上;投保单位参保人员比例不低于50%。

2.被保险人

律所在职员工: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年龄18-65周岁。

律所员工配偶: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年龄18-65周岁,职业限1-3类(依照《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分类表》)。

律所员工子女: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生活的,年龄6-18周岁,如子女为在校大学生年龄放宽至22周岁(员工必须参保,子女方可作为连带被保险人参保)。

3.特别约定

1)既往症:《幸福附加团体门急诊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幸福附加团体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承担被保险人既往症的医疗费用赔付责任。

2)参保人员须已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须持本人医保卡就医,补充医疗需先经过社保结算。

3)就诊医院

二级及以上公立医保定点医院(南京明基医院、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泰康仙林鼓楼医院、南京同仁医院不受限制)。

4)等待期:《幸福附加团体门急诊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幸福附加团体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免除等待期(含保全新增人员)。《幸福(2023)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等待期为30天,续保人员无等待期。

4.合理医疗费用说明

本保险责任中“合理费用”指符合被保险人投保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该被保险人从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获得的补偿及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保单免赔额后,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门急诊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即:医疗发票金额—自费部分金额—自付部分金额-年度免赔额。(上述自费部分金额和自付部分金额: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支付范围规定”(简称“三目录”)规定的完全自费医疗费用和部分自费医疗费用部分。)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若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身份投保,但未从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获得费用补偿,保险公司按上述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计算结果的60%给付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

 

 

 

 

 

 

 

 

 

 

 

 

 

附件2:

律师和实习人员、行辅人员商业健康险自费投保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备注

(律所职务)

保费

方案二选一:600/人或者1200元/人

1

 

 

 

 

 

 

2

 

 

 

 

 

 

3

 

 

 

 

 

 

4

 

 

 

 

 

 

保费合计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 1、 附件2:律师和实习人员、行辅人员商业健康险自费投保名单


  • 责任编辑:鲁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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